《敏感科技保護法》是行政、立法兩院為免國內技術、人才流失,打算將歷經立法院第五屆到第七屆都沒有通過的法案,重新提出研議立法的可能性。

當初沒有通過,就是因為業界都認為沒有立法的必要,同時也都認為現行包括《營業秘密保護法》等法律架構與體制已非常完整,如果是針對特定區域,在《兩岸關係條例》中也訂有許可辦法。

lethoppf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